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请报告是项目审批立项、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其质量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建成投产后的经济社会效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1.关于项目申请的报告 1.1概念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报政府核准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200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其重要举措之一是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今后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同年,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并予以施行。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报政府核准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200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了《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内容及深度提出了一般要求和详细解释。 1.2主要内容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建设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项目申请报告的具体格式如下: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括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 第五章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第六章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第七章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 1.3项目申请书的作用 1.3.1申请者通过申请书向有关主管部门陈述申请研究理由和需求事项,以此获得评审通过及取得支持; 1.3.2申请者在完成项目研究的过程中,作为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和鉴定工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1.3.3申请者在开展研究的每个阶段,作为布置和完成各个环节的任务书。 2.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求 2.1内容真实: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涉及的内容以及反映情况的数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不允许有任何偏差及失误。其中所运用的资料、数据,都要经过反复核实,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 2.2预测准确: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投资决策前的活动,具有预测性及前瞻性。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也是对事务未来发展的情沉、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结果的估计。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的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的预测未来前景,有效的进行项目的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3论证严密:论证性是项目申请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要使其有论证性,必须做到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包括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两方面,这样就能更严谨论证项目的建设可行性。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主要体现 2004年,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以后,向发改委申报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这两者在编制深度上是基本一致的,在格式和内容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只有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审批时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时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这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目的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要论证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市场前景可行性、技术方案可行性、财务可行性、融资方案可行性等,也包括对是否满足国家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论述;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对企业项目从自身角度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研究,而是在企业认为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项目已经可行的情况下,回答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目的是为了获得政府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二是角度不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企业角度进行研究,因此侧重于从企业内部的角度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项目申请报告是从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的角度进行论证,因此侧重于从宏观的角度、外部性的角度进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综合论证。 三是内容不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对市场预测、厂址选择、工程技术方案、设备选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企业投资风险分析,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等进行研究论证,回答企业所关心的各类问题。项目申请报告是对维护国家经济和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项目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垄断等方面进行论证,回答政府所关心的问题。 四是时序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的简单补充。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投资主体,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应首先从企业自身角度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获得企业内部决策机构一董事会同意后,应在此基础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此,就研究的逻辑顺序而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应先于项目申请报告。 五是法律效力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企业内部的投资决策,对企业内部股东及董事会负责,遵循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报送具有政府行政的强制约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如行政许可法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投资管理约定的约束。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和可研报告有根本的区别,但也存在必然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可研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政府仅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但这不等于可以不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可研报告的替代物,可研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 对于一个理性的投资主体,在进行规模和投入都很大的投资决策之前,应该首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论证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可行,是否符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只有在可研论证的基础上,才能确定相对准确建筑工程资料和进度、建设内容。 二是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看成是可研报告基础上的提升和拓展。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写一般应先于项目申请报告,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在项目申请报告中阐述拟建公路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因此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看成是在可研报告基础上的提升和拓展。 4.结束语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是政府行政的强制约束,是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活动中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其目的和作用非常明确,就是要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供核准的依据,避免或消除因项目建设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也在不断的发展,相信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和编制会更完善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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