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0374-4317999
首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新闻中心 业务范围 资质荣誉 工程案例 员工之窗 人才招聘 供应商入口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News  
10项民生实事工程你最关... 2023-06-17
上半年我市建筑业市场运... 2023-06-17
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要公... 2023-06-17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 2023-06-17
宏观视角下看待房地产发展 2023-06-17
房地产业调整期做好“三... 2023-06-17
最新公告/Notice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坐落于美丽的许昌经济开发区双龙湖畔,法定代表人汪丁海,注册资本人民币549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技术咨询、房屋租赁等。现面向全国寻求材料供应商。用印声明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章和“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只能在公司本部经审批后使用。凡没有经审批、备案的用印一律无效,我公司不予承认,任何经济和法律问题均与我公司无关。本声明即日起生效。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4月4日
联系我们/Contact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 0374-4317999 
电话;  0374-6058679
传真: 0374-2227816
邮箱: 1211737298@qq.com 
地址:许昌市五一路街道解放路南段鸿福家园2号楼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  
  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要公开这些信息 住房质量投诉,处理有“时限”
【发布时间:2023-06-17 】
 

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要公开这些信息

《意见稿》明确,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开质量承诺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栋号汇总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质量保修责任主体的单位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在保修期内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人应向建设单位、物业反映,建设单位、物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投诉人满意调查处理结果,且不需要设计单位出具修复方案或设计的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应当自投诉人同意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之日起10日内开始修复,30日内修复完毕,属于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修复。

这些情形的投诉,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此外,投诉事项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匿名投诉,投诉人与所投诉的工程无产权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超过保修期限或保修范围的;

不接受工程质量整改,坚持要求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因投诉人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投诉事项已经受理且正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投诉人向受理、办理机关或上级机关再次提出同一事项的;因投诉人不配合投诉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或其他部门已经终止投诉事项并发出办结告知书等。


版权所有 ©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 0374-6058679 传真: 0374-2227816 邮箱: 1211737298@qq.com 邮编: 461000
地址:许昌市五一路街道解放路南段鸿福家园2号楼